公司合并要求解除原有合同。在重新签合同。怎么赔偿

2025-02-23 18:21: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公司合并要求解除原有合同。在重新签合同。怎么赔偿”:其实,员工可以不要求赔偿、而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 “怎么赔偿,做一年如何赔偿,半年如何赔偿? ”:
(1)如果员工也愿意解除原合同、重新签新合同的,可以要求补偿。
(2)公司解除合同,应给经济补偿金,即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3)你所说情况:做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也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4)但由于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双倍。
(5)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可以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要不要赔偿违约金和遣散费”:
(1)没有遣散费。
(2)《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就有违约惩罚的性质,不再像普通合同另行计算违约金。

回答2:

由于是合并,没有违约金与遣散费。有经济补偿金,每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如果产生纠纷,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其实看您的描述

从合理合法的角度说

公司并没有违法解除合同

他的实际意思是变更签订劳动合同而已

因此,您所要做的应该是要求公司不降低福利待遇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就需要您对新合同审视仔细

如果因为如题所述的情况去申请仲裁和诉讼,那么显然最后很难得到支持,更谈不到赔偿

现实中很多公司都做的不是很规范,不是变更,而是重新签订,这种方式也很普遍

回答4:

满一年补偿经济补偿金1个月。半年以上按1个月,半年以下按半个月。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关于违约金方面,看合同条款如何规定以及是否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回答5: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遣散费一说。你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