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能分承包地么?去世的村民的承包地会收回吗?

2025-04-02 1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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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3年1月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1)发布,指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也就是说到2018年底,要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2)

新生儿能分承包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3)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除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外,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28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因此,如果不发生特殊情况,只有在村集体还有预留土地的情况下,才能调整承包地,新生儿才有可能分配到土地。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能分配到土地的情况了。

去世的村民其留下的承包地会收回吗?

(1)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是户,在承包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

(2)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

(3)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

引用资料

  1.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 土地确权中的这些关键问题该怎么解决,你都知道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