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车管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发放临时号牌,依法办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相关规定:(1)需要在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2)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3)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