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中国还没有明确表态怎样对待这个新鲜事物。12月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在演讲中告诫证券型代币发行从业者,如果在北京开展STO活动,政府将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个人觉得这是个好苗头,说明国内并没有明确的律法不让做这个事,也触犯不到刑法,顶多算民事纠纷,项目被驱离,而且只限北京哦,起码目前是这样!像美国,回头还有新加坡,sto做的如日中天的,那些发达国家的人傻吗?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