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像你这种情况可以算作加班。
可以带上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以及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合同法 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劳动法 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根据上述规定,【1】你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2】用人单位应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工资应足额及时发放。上述意见供参考
没有买社保和没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那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