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借的款,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20万元的借款确实是用于归还了你丈夫在婚前所欠的债务,那么,在离婚后,原则上应由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去偿还,而不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不过,还得具体情况作 具体分析:
一、如果夫妻间对此笔借款曾经达成过偿还协议或有夫妻约定的话,按照协议或夫妻约定条款办理。
二、如果离婚有法院判决的话,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偿还。
在夫妻续存期间,你丈夫向别人借20万用来归还他在婚前所欠的债,你们离婚后,这20万由你丈夫来负责。但如果借20万来用于你们生活费用,就必须由你们来共同承担。
两方都得负责,这就跟继承遗产一个道理,继承遗产不光是继承那个人的财产,连他的债务也一起继承的,所以你这情况也一样。离婚后财产双方个一半,债务也是各一半,除非你净身出户,这种情况下会是财产不要,所以债务也可以不要,但是你得证明债务不是你借的
你俩人,因为分财产你俩一半,还账也是共同财产里面的钱
两人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