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会委员听说委员不能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吗

2025-05-01 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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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工会委员能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如下:
1、主持经审委全面工作,履行工会经审委工作职责
2、审查本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会财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3、督促工会定期公布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民主管理和监督;
4、审查工会对教职工大会关于财务工作的决议及经审建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5、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作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工会干部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6、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如下:
1、监督与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则经政策、纪律、法规,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的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3、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5、 宣传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同级工会在经费开支和财产管理上,经常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的,建议同级工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 》第二条 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第三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回答2:

**工会委员可以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但是,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回答3:

必须是工会会员,但不一定必须是工代会代表 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