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年以下的,可以不送到监狱,在看守所服刑。
这是《看守所条例》中规定的。
附:《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有本《真实监狱故事之相爱莫及》讲的就是当下监狱里的真实故事,你的这种情况一般是送监狱的,哪怕还剩几个月,一般不会有意外。而且可能和长刑期犯关一起。判一年再减去在看守所待的日子就是剩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