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木材,原来林业部门主要征收育林基金(无税)。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从2016年2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所以,现在农民出售木材基本不再交纳(税)费(会有很少的检疫费等,但很少,但不能在办采伐证时预收)。如果林部门让你交税,你应让他出示政策依据和相关许可证,如乱收税费等情况,你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