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坏账准备属于资产备抵科目,为资产备抵账户。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按照新准则科目指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都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如果应收票据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则转入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如果预付账款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的性质,应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所以能够计提坏账准备的只有应收账款这个科目。其他的金融资产及存货这些科目,都是计提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指南规定,以下科目应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