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问题。首先认定张某的行为确实构成无权代理,在董事会罢免其职务后,他无权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但是该销售合同仍然有效。因为站在客户的角度其主观上并无恶意,且李某连任三届销售经理被罢免时,手上依然持有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即客观上客户也有理由相信李某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所以ABC公司的主张不受法律支持,其必须接受该合同但是也可以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
作弊不好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