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上路,出了车祸 司机要负全责吗

2025-04-26 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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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驾驶证暂扣期间是不可以开车上路的,如果此期间开车,说明驾驶者是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的,具有过错。如果车祸的另一方没有问题,而驾驶证暂扣开车一方就属于过错方,司机就应该承担全责。如果车祸的另一方也有过错,则根据过错大小来判断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对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做了一些列的说明,其中包括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者上路,如果没有驾驶证,或者因为受到行政处罚决定,被暂扣或者被吊销了驾驶证的,则不能够在此期间上路。如果上路了,就存在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就是有过错的一方,不论此过错是否是造成了车祸的原因,但被暂扣驾驶证说明存在不适合继续驾驶的原因存在,那么此时行政机关对驾驶者暂扣驾驶证,也是为了保护道路上大多数遵守相关交通法规的人,如果此时仍然不顾行政处罚决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违规继续驾驶机动车,那么发生事故,肯定该机动车司机是有责任的。如果对方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当然是司机全责,如果对方也有相应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则可能共同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回答2:

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否全责最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诸如,⑴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⑵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而避开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⑶其他可能影响事故程度级别的当事人的自我处理行为。

回答3:

必须的,要严惩这种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