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中税前扣除吗?

2025-03-15 06:39:3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收滞纳金明确规定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