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证的二手房交易合同没公正有效么?

2025-04-03 19: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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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只有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合法的上市交易,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业务。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一、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回答2:

最好你把邮箱告诉我,我发给你一个完整版的!!!!这里写不下去了!!!!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2008年版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
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日至


日止。该房地产于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日至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亿









分(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
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
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和承担一切责任。
3、其他:买方支付:
%;
卖方支付:
%。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回答3:

没有房产证的合同,公证处是不给公证的。
只要合同双方是完全民事能力行为人,合同中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述,同时也没有违法,这份合同就应该具备法律效力。

回答4:

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安全考虑!
没有房本的房子签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楼主可以参照法律!
如果你看好了,只能跟房东签购房意向书,就是说此房我预定了,签完以后房本什么时候下来什么时候办理!
没房本只能看购房合同,如果是假的那后果你自己最清楚!
对了,我是做二手房的!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