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击剑
使用重剑。采用单循环赛。每场比赛在3分钟内结束,一剑定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决出胜负,则判双方均负。胜场占所有场数的70%等于1000分
2、游泳
男、女分别为300米和200米自由泳,男子用3分54秒,女子用2分40秒游完全程各得1000分。超过或节约0.5秒则减少或增加4分。
3、射击
使用5.6毫米口径手枪,距离25米,射20发子弹,每5发为一组,以环数计算得分,每环分值22分,满分为1132分。
4、越野跑
男、女距离分别为4000米和2000米,男子14分15秒、女子7分40秒跑完全程可获得1000分。每快或慢1秒,增加或减少分。
5、马术
骑马在600米的规定路线上越过15道按顺序设置的障碍。1分43秒内跑完可获最高分1100分,如超时、碰落障碍、马匹拒跳、骑手落马等均判犯规罚分。以各项总分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扩展资料
在古代奥运会上,参加五项全能比赛的运动员是不多的,而且对一些竞技者来说,他们淘汰了其他人之后,自己也被淘汰的情况是很平常的,因为胜利不是用累积分的方式来确定的。
在古希腊,只有那些角力竞技中的出类拔萃者,才有希望获得全希腊及奥运会上的最高荣誉,而不是以其余四项的成绩来衡量的。
当时人们这样认为:“惟有角力竞技最能体现一个竞技者的身体训练成果及竞技的能力。”
因此,一个五项运动的全能优胜者,不仅要具有作为一个战士能跑善跳的矫健身手,更为重要的是要具备战斗的能力以及一个健美的体型,这就是处于当时战争环境、和平时刻的古代希腊人所要选就的、最为理想的希腊战士的光辉形象。
女子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男子青年、甲组七项全能:110米栏、跳远、标枪、400米、铁饼、跳高、1500米。
男子乙组五项全能:11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1500米。
女子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