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鹤庆县农村领发土地确证吗

2019年鹤庆土地还没拿土地确权证书怎么办
2025-03-22 13: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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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件提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此次《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

与土地确权有关的规定有如下几条: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1、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至1:50000。  

3、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和计算宗地面积,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使用勘丈法等其他方法已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变更登记时,应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并计算宗地面积。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1、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2、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3、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4、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5、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6、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扩展资料:

土地确权流程:

1、成立机构

省、市、县、镇成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村成立工作实施小组。农民朋友可以向所在地的镇、村相应机构了解土地确权进展情况。

2、制定方案

各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农民朋友请留意公示的实施方案,有异议的务必在公示期内提出。

3、宣传培训

农民朋友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公开信、宣传单、海报等多种方式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目的、意义及有关的政策、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土地确权工作,争取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4、收集资料

工作人员组织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集体土地确权成果等资料。

5、摸底调查

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农民朋友可以在这个环节对不明白的政策性问题向工作人员咨询。

6、制作底图

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

7、外业调查

由镇、村工作组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

8、内业处理

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等资料。

9、张榜公示

集体经济组织将地块分布图、公示表盖章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工作小组会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10、签印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有关资料上进行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确认。

11、审核颁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有关资料逐级上报审核通过后,由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向农户颁发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2、归档建库

相关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集中保管,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13、检查验收

县(市、区)自行检查验收,地级以上市进行检查验收,省组织抽查。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由省人民政府印制,由县(市)人民政府发证。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各个地方情况有所不同,当地政府按实际情况决定土地确权时间,如有疑问,请向农业部门或当地政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