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确定,对于小额借款,如果仅有借条,比如几万元,如果出借人能做出合理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借贷款系成立。对于大额借款,比如几十万元,如果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原告仅有借条并不足以认定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则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该借款的现金来源。
法律分析
原告仅有借条这一单独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是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当然,如果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就另当别论了。欠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欠条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欠条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要使欠条有证明力,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一下几点:纸张质量;借款金额写法;借钱用途;利率;还钱时间。如果是因借款的问题而发生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除了借条条,最好还是能够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比如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对方承认借过钱的录音资料等等,以增加打赢官司的几率。如果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原告仅有借条并不足以认定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则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该借款的现金来源,并就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需要辅助其他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单据、出借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等综合作出判断,否则法院有可能不予认可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只要有一张欠条在,打官司是以赢的,这就是证据,这张欠条只要是他自己写的,上面又有他的手印和身份证,这是铁证如山,他耍赖反驳不承认也不行,你的胜算是很大的,没有其它证据也不怕,因为他也没有别的证据可查,的以没什么的。
生活中,出借人拿着借条去法院打官司,借款人承认这张借条,但称没有收到款项。这时法院会结合借款的金额以及时间、借款地点等因素加大出借人的举证人责任,如果出借人不能进一步证明借条的中借款已交付,将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