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1.地面停车位归属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①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首层架空停车位
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给你的第一层以墙、柱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
独立车库不等同于车位,而是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同)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费,业主是债务人,物业管理公司是债权人;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
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物业管理费来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开发商将同一车位出售给不同的业主,那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合同欺诈。业主可以持相关购买车库的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证据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交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
现在绝大部分停车位是售卖的。所以是归房地产开发商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里边儿写了你有停车位那就是你的。
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