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你们准备让孩子入中国国籍的话 按正常手续办就行
以下是一般流程 当然 各地会有细微差异 所以 仅供参考
生完小孩后第三天要登记名字(为出生证做准备)15天后去医院取。
从医院取回出生证以后就开始办理所有的证件
就是户口入席 带上双方监护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 出生证 准生证 结婚证 所有都要复印二份 到居·委·会写张证明 然后到街·道·办计生科盖章复印件街道办要一份,盖好了就直接去派·出·所把所有的原件、复印件给户籍科填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