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定的晚育产假是多少天?

2025-05-01 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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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由此看不是。法定产假为90天,再加上天津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的这30天奖励假,共为120天。

回答2:

晚育产假120天,如果是剖腹产再加15天,一共是135天。具体时间为预产期前歇15天,其余时间预产期后歇。例如:预产期为9月15日,则应该9月1日开始歇,一共120天,如果是剖腹产再加15天,一共是1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