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你所说的你们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就不具有劳动法上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关系,只能算雇佣关系,私人雇佣劳动关系不由劳动法调整。。根据法律规定 雇主的责任有:雇员受害责任:构成要件包括1:雇员受到人身伤害 2:雇员在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3:雇员受害与执行受雇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作为雇主免除责任的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雇主赔偿你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赔偿金额视为所有因该事件造成的损失,你可以根据这个算算。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你的权利。(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还有一些你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
私人老板首先是否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就是是否有营业执照以及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场所。如果没有的话,首先就不符合单位主体,更无从认定工伤了,如果想追究赔偿,只能请律师打官司。
现在过去一年了??想辞去工作和老板做个了断??找个律师吧,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