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判死刑需要看法院判决。
林森浩,在中山医院见习期间,牵涉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投毒死亡案。2013年4月16日,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事拘留。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控辩双方激辩十三个半小时二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复核死刑判决。
林森浩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2015年6月25日上午,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的“复旦投毒案”又现最新进展。投毒案被告林森浩新换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7份申请书[4] 。
2015年7月21日,林森浩给父亲的亲笔信曝光,承认向室友黄洋投毒,不同意律师作无罪辩护。
林森浩父亲赴京向最高法递交11份申请。
2015年7月31日下午,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和谢通祥律师第二次来到最高法刑事审判庭第三庭,这一次林尊耀向最高提交了一份由谢通祥与多位专家撰写的《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一)》以及11份和案件有关的申请。
按照其社会危害性,应该判死刑
不值得
案件曲折,拿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