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和补领护照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所需材料是不同的
一、办理条件
(1)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2)换发普通护照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补领普通护照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换发普通护照
需要提交上述补领普通护照所需全部材料
还需要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普通护照,包括普通因公护照和普通因私护照。
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
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
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