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人民法院法医一星期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高安人民法院法医一星期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5-05-05 0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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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正常上班时间,受到人身损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需要举证;
2、工伤认定书领取后,待病情稳定、终结治疗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