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校或者教育局。
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说购房合同不行,新房没有房产证,入伙也行。能够作为学位房的条件就是入住。
但是根本招生政策的内容,又说是购房合同也可以。龙华工作人员则说,明年会完善政策,加入入伙的要求。
招生政策就是一个缺点很多的政策。比如:
1. 要连续居住的登记的租赁合同,这样就不能在小孩上学前一年的8月31日之后换租。不然租房合同就不满一年。
2. 购新房要房产证或入伙证明。大多新房都是期房,不可能立即有这两个材料。如果你是换房,那你悲催了,你从一类变成了三类。
2. 积分也是要一个地方连续的租房或购房合同才算,即使你在最近一次租房或购房之前已经在学区居住了几代人,那也不能计算积分。
3. 一个房子小学学位6年用一次初中学位3年用一次的政策也有问题。深圳大多是租户,如果执行这样的政策,那么学校的学位应该就不会紧张了,可能还会空余了。不知道有关部门(比如房屋租赁登记部门)有无统计过最近若干年辖区内学位房数量、适龄上学家庭数量以及相应学位数量的关系。如果没有这样的数据,那么这个政策就没有依据。我猜测应该只有那些名校所在学区的学位紧张,因为二手房倒手率很高。那么这样的政策只使用于这些学区就好。因为如果用到其它学区就会推高房子的租金,给住户增加经济压力。或者干脆就不执行这个政策,就按照积分的办法筛选就好,不过这对户籍租房的又不公平了。但好像福田的政策就是房产优先于户籍的,那么就更不公平了。
政府唯有大力建学校增加学位,保证适龄儿童都有学上,这才是真正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