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二级,要进行刑事调解,这个调解有期限吗,比如在多少天内

2025-04-04 21:54:4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被打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应当进行刑事调解,调解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可以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回答2:

  1. 刑事程序正常运行,不会受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影响。只不过你看不到就是了。

  2. 从刑事案件案发,在公安局、在检察院,直到法院宣判前,都可以进行调解。

  3. 公安局必须在案发后的2个月之内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所以,不会无限期的拖延的。

  4.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