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