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怎么填写或者内容介绍

2025-03-11 0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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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一)产品合法性 

1.企业应依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备案的企业标准及合同进行生产。  

2.企业生产属于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中所列产品时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认证。  

3.认证产品应获得相关的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证书或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可在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实际产品应与证书或报告上的规格和型号相符合。  

4.企业实际生产地址应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二)产品标识  

  1.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出厂产品、包装上或者随机文件中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标志(QS)或CCC标志。

2.出厂产品上应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信息应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2.出厂产品上应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信息应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三)生产条件    

企业应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应配备标定合格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明确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 企业应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2.企业应保存供货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2.企业应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3.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企业应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备案的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应真实有效。  2.企业应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应完整真实,必要时核查销售合同、税务发票等。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企业应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必要时核实互联网上反映该企业的有关产品质量信息问题。  2.销售门店销售的产品规格和型号应与出示的证书、报告相符一致,展示的电器样品与库存货品质量应一致。  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商品质量自查检查,应参照本要点的第二条、第七条的内容执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回答2:

我知道怎么写了,检查情况:正常或异常,发现问题:无就空着,有就写明,整改意见:把处理方式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