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交房后应该多长时间给房证?
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首先要看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如果开发商拖延办理的,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到期不办理产权证书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 王效发 李林泽律师)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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