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的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