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申请低保必须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地申请,所以是户口地。但是提示你必须在户口地居住否则不予办理。
低保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因为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为基础的。
然而,当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可以持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在经常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低保申请地的选择,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差异,您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低保应当在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并且低保户要出示相关家庭收入的证明。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其居住地与户口应一致。因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的,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各地方政策不同。
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