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该如何处理

2025-04-08 02: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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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一、上诉原告不同意分期会拘留吗
若因债权债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之中,原告不同意被告分期进行还款的,是不会被执行拘留的处罚的,仅会在出现违法行为之后被处以拘留的处罚。《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未协助执行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取证的;(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其他财产的;(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述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三、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如何申诉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