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 婚前协议(关于房产产权)

2025-02-22 09:10: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双方鉴字就有效。不用公证

回答2:

你所说的这个协议应该是叫附条件的合同。
你们俩签下合同的时候,合同只是成立,并没有生效。此合同的生效还需要另外一个条件的实现,就是女友要和你结婚,这样合同就真的生效了。
另外,你说房子你只有80%的产权,所以你们的合同效力也仅限于这80%,对另外20%你是无权处分的。
合同签订后,去不去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于生效,去公证一下的话,只会让这个合同据有更强的公信力而已。

回答3:

如果你的女友不知道这套房子是你和你父亲共有的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她知道是你们父子的共有财产,那么即使签了字也不发生效力。

因为房子是不动产,而且是你和你父亲共有的,那么你在没有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处分该房产的(也不能“部分处分”),如果你的女友误以为房子是你一个人的,那么她就是善意第三人,其利益会得到优先照顾,而由此造成的你父亲的损失需要由你来负担;如果她知道该房产是共有的并且未经过你父亲的同意,就不构成善意,如果你的父亲到时候不追认该合同,则它就是无效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子是不动产,其产权的变更仅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记载为准,该合同只是约定了房产变更的事由,但实际上房子的产权在没有变更登记之前是不会发生移转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合同,你的女友是善意的,你们结了婚,但是房产登记没有变更,那么她就不会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而合同只赋予她请求变更的权利,如果该项权利不能实现,可要求你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