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多只有37天,照你所说的应该是被宣布逮捕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二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限二十天,普通案子一般来说整个刑事流程在6个月左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情复杂,公安在延期一个月侦查后仍不能终结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侦查什么时候终结就不确定了。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一般需要四个月以上的时间。
要是在看守所关着的话,一般是6个月,花点钱,或找点关系,3个多月就可以 出来了
一楼真的是专家吗?麻烦告诉我虽然同伙没抓到,但根据什么法律规定能够刑事拘留60天?
通常这种情况被拘37天,批准逮捕后补充侦查一个月,送去公诉,如果证据比较清楚,公诉部门不退回补充侦查的话一个月左右起诉,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差不多就判下来了。
实践中开庭可能在两三个月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