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死后是否有效

2025-04-29 19: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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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人身权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身体健康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上述民事权利中有些仅能存在于公民的生存期间。公民死亡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法律也不给予保护了。有些民事权利不仅在公民生前有保护的必要.对于公民死后,其在法律上所享受的权利就转变成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通过一定的事实转移给其他权利主体,或以其他形态存在下来比如保护肖像权,他人使用死者的肖像,应当征得死者亲属或有关机关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回答2:

1 大部分基本权利在人死即终止。部分基本权利死后是否存在,在理论上存在争议。
2 违法。虽然我国对此无明确的规定,但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都认为死者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
3 有效期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

深入研究可参考这篇文章:《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及商业化使用问题》
http://www.civillaw.com.cn/qqf/weizhang.asp?id=3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