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人事让我明天就不要来了,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吗?

正常流程不是要一个月之后离职吗?
2025-02-27 00:46: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为首先由劳动者提出,因此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

看你的辞职书上写的离职日期是哪天,并不是非得等到满一个月了才离职。一般是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就可以离职了。没有什么补偿的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辞职,公司同意你辞职,这叫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他要辞退你你不同意,他才需要多付一个月工资,或者三十天后再让你离职。如果你要辞职公司不同意你马上离职,你也必须再工作一个月。

回答4:

自己辞职的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