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
不能跨年度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主治医师考试注意事项:
内科医师考试中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三个科目的要求按学科系统综合在一起,具体划分详见考试大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为考试大纲中列出的常见病种,主要考核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技能、思维方式和对已有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题干为一个病例摘要,并据此提出2~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以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简单应用能力。每个问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其余为干扰选项。此题型的答题过程在机考时是不可逆的,即进入下一问题后不能返回修改已答题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续教育
晋级,注册是要出具连续5年的相应学分,研究生学习经历可算继续教育,学校可开具在校学习证明即可,毕业后可以继续学分学习。下次注册应该在2016年,只要准备2012-2016年学分卡就可以啦。如果学分不够,在每年医师注册前都会有补学学分的机会,相应政策可咨询当地医学会。
1. 《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2.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
3. 不能跨年度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4. 《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含正高级卫技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5. 考虑到各地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不同,建议您可以详细咨询所在医院或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