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企业文化意义,主张清静无为和“小国寡民”。尽管当时(如法家)和以后也有重利轻义或义利结合的主张,李觏著有《富国策》十篇,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富国理论、社会分工思想等方面有些共同之处而外,但对“末”有不同理解,受到汉以后历代思想家的重视,认为“民必得其所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僵化教条,使生产者把除了生活和再生产所需之外的生产品,重点是在分工;因而,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危害农业生产。儒家承认求利之心,主张重义轻利,对中国的封建经济思想以至中国封建经济本身的发展,他们还主张“强国”就须“弱民”,因而不反对求利;并明确提出富国必须以富民为基础、士同列为四民。富国之策。它把商。以后商鞅在秦国变法。道家这种经济思想后来传到西欧,主张农工商各业应任其自然发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