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被人打了,去他家问问怎么回事,就成了私闯民宅了吗?那么私闯民宅要拘留几天?

2025-05-02 0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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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如果没有征得主人的同意,强行进入的话,就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定罪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回答2:

没有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