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的几个问题(别人欠我钱 有欠条 )

2025-04-28 02:52: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像你这种案子,比较简单。准备好欠条(千万别遗失了),如果有当时的证人是最好的了。

开庭后,法官自然会告诉你做什么,比如要求你陈述事实,接下来是质证证据等,没什么复杂得。

证据在没有质证以前都不能作为证据,可能需要辩论吧,到时候看法庭的具体情况,似乎也没什么需要特殊准备的。

根据我的分析,你这种情况让他给股份是不可能了,只能归还欠款再计算利息,也就是这样。

判决你胜诉以后,如果他不给你钱,记得在判决结果下来6个月内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否则你将丧失强制执行的权利,并且以后也不能就这个案子再次起诉了。

回答2:

该说什么说什么,法庭会一步步问,
2、法庭辩论那是有可能的,比如诉讼时效问题,欠条真伪,不过真的不是假的,不用担心
3、法院判你胜后,他不还钱你就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3:

这种案件很清楚,拿着证据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把债务人的姓名,住址等等基本信息弄清楚。直接去法院,不懂就问工作人员,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
还有建议你在网上搜出民事诉讼法全文看看。如果你没时间看完,就看看申请支付令那几条看就行了!

回答4:

法庭辩论要看对方的答辩,根据事实陈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