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徽办的医保卡,在南昌生小孩可以报销吗?我在南昌有买社保,生

2025-03-19 04:36:0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异地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以下为南昌市医保范围政策,仅供参考
住院报销相关政策:

(1)起付标准和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政策内支付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300元    500元      700元

报销比例 98%     95%      90%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是指在剔除各种政策规定先予支付的费用、超床位费、起付标准、全自费费用、限价材料的超限价费用等之后的部分。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在一次住院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上述标准(含)以内的,全部由参保人自付;标准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以第一次起付标准为基数降低2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不再降低。
(2)个人需先支付的项目: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乙类诊疗项目个人先支付8%,丙类诊疗项目个人先支付10%。
(3)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的报销范围按《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指南》(2010版)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试行版)》规定执行,超范围的费用自付。可报销的床位费为三级医院20元/天,二级医院16元/天,一级医院12元/天,超标准的费用自付。
(4)限价材料:医保政策对高额医用材料进行了最高限价的规定,限价内的费用按规定报销,超标准的费用参保人自付。
分享
本回答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