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老公苏北人暂住张家港,离婚诉讼可以在张家港吗?

2025-03-10 08: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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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诉讼离婚的,只能到被告一方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起诉。
2、住所地,是指户籍登记的地址。但是,如果非因就医的情况,在户籍地以外,有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该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应当到该地点的法院起诉。
3、所以,男方在张家港暂停时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到张家港他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男方暂停未超过一年的,应当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