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三年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判三年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2024-12-04 14:25: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回答2:

可以。不过前提条件设置比较严格,即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回答3:

预计可能判三年的审前可能取保候审,尤其是侦查阶段

回答4: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如果已经判刑,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如果判刑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按规定办理监外执行或者保外就医。

回答5:

正常来说,是可以办取保的,三年也是可以缓刑的,有可能缓刑的,都可以办理取保,但是能不能给你办,那就是检方说的算了,但是办下来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