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
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可以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吗?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符合《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且原属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或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户籍进杭准迁证明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必须将户口迁出。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户口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家庭凭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户口迁移《承诺书》到辖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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