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房需要交哪些税费。

首次购房需要交哪些税费。
2025-04-29 13: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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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购买的首套房是一手房缴纳的税费如下:

主要是契税,根据面积大小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交易费3/平方,买方;

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内容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

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凡1997年10月1日以后签订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均属契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计税依据

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的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

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或者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征收机关委托评估机构根据同一时点、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