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会采取什么措施?

2025-04-25 23: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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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税务机关责令我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可是现在我们还找不出合适的担保物或担保人。请问,如果我们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会采取什么措施?

专业解答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您公司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就会采取上述的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方面需要注意的是,除商品、货物外,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被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此外,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