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助产)”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原件2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2张。) 3.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正反面2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看原件,收复印件2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技术职称证明,看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