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前提交书面材料,或者庭审时详细说明。不开庭审理时,对于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另行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你可以在开庭时进行补充,也可以在开庭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
可以在开庭时进行补充,也可以在开庭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
根据本人的执业经验,建议你在庭前书面提交,这样在庭审前法官就可以了解,你当庭提出尽管不禁止,但是会给法官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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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完上诉状,接着补充新的上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