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3、《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如果说是家庭暴力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话,时效是一年。但起诉离婚不受时效限制,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家庭暴力可以作为法定解除离婚的条件,但是这个举证责任在主张方,最好当时有报警记录。
一,退一步讲,即使由你妻子主张债权,那个债也是你们夫妻共同应当偿还的,也就是一人一半来承担。
二,这个债权原则上还是应当那个二姐来主张。但是如果借据等被法院认可的话,在处理你们夫妻财产时,还是会划进去的。
就你的叙述而言,二姐貌似不是个坏角色,可能的话,你想办法和她进行一次谈话,把事情弄清楚并做下录音证据。这个证据至关重要。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从其他人的口风中先了解二姐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再做取证工作才有方向。)
如果你自己没把握取证,还是尽量咨询一下律师,就你的案件看标的不大,可能请律师意义不大,因为律师费也不低的。
根据你的补充,再说一下:
1.借据是你写给妻子的,这个倒蛮搞笑的,因为结婚期间你们个人的债权债务都是共同的,除非约定清楚是个人偿还。这样看来,似乎是应该你个人来偿还她的。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已经还清。如果她二姐还是个好人的话,最好能请的动她来做证人帮助你。
2.“嫁妆钱”的话应该属婚前财产的。
“她以抚养小孩为名一直没有参加工作,
而法庭上她却又出示了月收入600元的虚假工资证明。”——这个问题,首先,即使她真的没有工作过,你可能也要承担适当的补偿的,因为她在抚养孩子一事上显然表面看起来是做出较你而言更大的贡献的。再然,那个工资证明,除非你质疑它,并且证明它的虚假,否则就会被采信的。
3.“什么外面找女人,如果提出离婚房子归她”我认为这份保证书是不合法,该约定显然有悖公序良俗,是无效的。更何况她也承认你没有在外面找女人,那么更是子认了不该问你要钱了。
4.“房子判给她,她如果拒不给我房产折价补偿怎么办?”她不给你的话,你可以在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会将之拍卖或者寻找其他方法,例如你可以提供她的银行帐号可以划帐的。这个你可以咨询法官。
你好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
如果重大复杂的,一般适用普通程序6个月审限
一般一审法院以调节为主,一般不判离,除非是感情彻底破裂的。
鉴于你以家庭暴力的事由起诉的,证据充分的情况下 ,可能一次就判离了
离婚,只要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离。
当然家庭暴力为感情破裂的一个法定理由。
家庭暴力,法律认定有其要数,不能因其一次冲突即认为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可随时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