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耍了手段:)
1、首先每人出了10元,后来得到退还的1元,则每人实际出了9元,这是没错的,那么,这3个人实际一共付了多少房钱呢?9×3=27元。
2、实际上,房钱只需要23元,则投宿者的27元是这样组成的:23元房钱+4元服务生藏起来=27元。
3、那剩下的3元呢?投宿者自己收了呗。
所以正确的计算方法是:房钱27元(23元+4元)+3元退款=30元。
3 X 9 = 27 元 + 服务生藏起的4元=31元,这是错误的,因为27元就包含了服务生藏起的4元,怎么会又加4元呢?明显重复加了么。
没有多啊 交30元 退回3等于拿出27 4元给服务生贪污 剩下的23给老板娘
30-3等于27 27-4等于23 没有27加4因为三个人才拿出27元 服务生贪污4元等于23 所以根本不存27加4 那是一个误区 有4就不存在27
就是给30优惠3元 等于给了27元(23元给老板4元在服务员) 只有23加4等于27 没有27加4 仰解
知道题目是诱导你的 说白了就是忽悠!
三个人当初只给了23元 退还7元中的三元 也就是三个人实际上供给了23+3即26元 加上那服务生的四元 正好30元。
至于那3*9是不对的 说白了就不可以那样算 只要知道实际上给了26元就好
那是重复加了个4元·
27元 已经把服务生多拿的4元算进去了
本来3个人23元 服务生藏了4元 所以三个人住宿花了27元 加上一人退得1元
是23+4+1*3=30元
哈哈!因为这个4元是包含在这27元里面的,所以你单独的用27+4是不可取的,因为他们3人一共付了27元(包括被小二偷偷拿掉的4元, 你怎么可以再用27去加上这个已经被小二掉的4元呢)咩O(∩_∩)O哈哈~